勞動論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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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卡好麻煩!!雇主應如何完成置備出勤紀錄之義務!?
使員工上下班打卡,本就屬於勞基法上「雇主之義務」,並不因為勞方不想打卡,就得以使雇主免除該義務喔!!紀載勞工出勤紀錄(以分為單位),係屬於國家課予雇主的義務,故不得由勞工免除雇主此義務,簡言之,雇主製作出勤記錄這件事情,跟勞工「沒有直接關係」!!
打卡好麻煩!!雇主應如何完成置備出勤紀錄之義務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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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議員與助理的勞務糾紛孰是孰非!?大哉問!!
雇主有置備出勤紀錄的義務,勞工則有協助製作出勤紀錄的「協力義務」。 因此雇主提供出勤記錄之機器(打卡鐘、指紋辨識…等),並要求勞工應進行打卡,並無違法,勞工原則上應遵從
北市議員與助理的勞務糾紛孰是孰非!?大哉問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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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1/2外勤業務人員管理規範】課程事前揭露Part 2
隨著通訊技術與設備的發展,雖然現在人手一機很方便,但也造成了許多的問題(例如:早安、午安、晚安長輩圖連續轟炸)。而在勞動議題中,更是常常有老闆、主管在下班後繼續交辦業務的狀況產生。那麼,主管在下班後交辦工作,算是加班嗎?
【11/2外勤業務人員管理規範】課程事前揭露Part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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