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g : 就業服務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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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薪資揭露」應注意事項
實務上多數公司或店家在徵人時,會以面議的方式呈現薪資待遇,但很多時候這樣的作法可能已有違法之虞!!究竟職缺應如何刊登才最保險呢?以下整理了幾點供大家參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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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就業歧視?就業歧視有哪些樣態?
「就業歧視」一詞相信大家都不怎麼陌生,不過實務中卻有許多事業單位,常常有許多舉措已涉及「就業歧視」卻仍不自覺,蓋許多約定俗成的慣習往例,其實都隱含著「就業歧視」,因此一般民眾、事業單位往往都不以為意,但仍是要提醒,「就業歧視」之罰鍰極高(最低30萬),故事業單位於招募時候,無論是招募廣告還是面試時,都仍應謹慎、小心,以避免有違法之虞。 -
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
本細則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(以下簡稱本法)第四十四條規定訂定之。 -
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》對雇主之實際影響
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》原定於今年5月上路,不過因疫情的衝擊而延宕,本法實際上對於雇主影響不大,蓋我國《就業服務法》即有明文禁止「年齡歧視」,因此對於中高齡求職者本就不得予以歧視。 -
被資遣了,但雇主不願開立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,勞工怎麼辦?
縱使調解仍無法成立和解,然此時只要勞工於調解時,敘明終止契約之事由 以及法規依據,並明確載明有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之請求時,即可將該調解紀錄作為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之替代品。(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2年1月21日勞保1字第0920003857號函參照) -
拒絕給予生理假、因生理假而資遣員工,皆屬於性別上的就業歧視!
首先雇主不給予勞工生理假,即有違反《性平法》第21條之事實,依法得處2至30萬之罰鍰;再者,由於生理假為女性所獨有,因此雇主針對此特徵而對於勞工有不利對待,恐已涉性別歧視,有面臨30至150萬罰鍰之虞。 -
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
為落實尊嚴勞動,提升中高齡者勞動參與,促進高齡者再就業,保障經濟安全,鼓勵世代合作與經驗傳承,維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,建構友善就業環境,並促進其人力資源之運用,特制定本法。
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事項,依本法之規定;本法未規定者,適用勞動基準法、性別工作平等法、就業服務法、職業安全衛生法、就業保險法、職業訓練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