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g : 勞工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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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應」 與 「得」 差很多, 投保勞工保險屬於雇主義務 ,不得由勞工代政府免除該義務!!
勞工保險係屬於政府課予雇主之「強制義務」,因此片面由勞資雙方約定免除,實則已經違反強制規定,因此該約定當屬於無效之約定。而且,由於投保係屬於雇主強制義務,勞工本來就「無權」免除雇主此義務,因此就算是勞工主動提出不要投保或者低報,也不會有過失相抵的可能喔。 -
【新聞】僱用部分工時勞工投保注意
部分工時勞工,仍受《勞基法》保障按《勞基法》第3條第4款,除少數特定行業及工作者外,勞動基準法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,故工讀生並不因為其工作時間較短,而不受到勞動基準法的保障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