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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受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方案」將於17日開辦,事業單位請密切注意申請流程!!



「受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方案」
將於1月17日開辦,事業單位請密切注意申請流程!!

我國基本工資於今(111)年1月1日起,即調升如下:
  • 時薪168元
  • 月薪25,250元
雖然我國整體經濟仍略有提升,但對於特定產業來說卻仍受疫情衝擊而有重大損害、影響,故於調升基本工資時勞資雙方即有相當大的歧見。有鑑於此,經濟部特別提出補助方案,針對受疫情嚴重衝擊之產業別,提供基本工資補助,該補助方案之補助內容、限制如下:
  • 申請要件:
  1. 110年9月及10月營收較109年同期衰退20%以上
  2.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、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者
  3. 小商行、店家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者
  4. 領有主管機關營業證照:如托嬰中心、長照機構、醫事機構、補習班、合作社、幼兒園、休閒農場、養殖漁業及駕訓班等。
  5. 必須有成立就業保險投保單位,65歲以上勞工及永久居留的外籍勞工需有投保職業災害險
  • 補助金額:
  1. 全職員工:以1到6月投保薪資在25,250元級距的員工人數,每人、每月補助1,000元
  2. 部分工時員工:以1到6月投保薪資在24,000元級距以下的員工人數,每人、每月補助560元
  3. 補貼款項將每2個月、分為3次發放
  • 補助申請期間與應備妥資料
  1. 自經濟部公告(17)日起至民國111年3月31日止
  2. 應備資料:
(1)事業名稱及統一編號;無稅籍登記且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屬受疫情影響之事業類型者
(2)投保單位保險證號
(3)負責人身分證號碼;負責人為外國人者,其居留證或護 照號碼
(4)申請事業存摺影本(含事業名稱、銀行分行、帳號)
(5)獨資商號或類似性質之事業,得檢附負責人存摺影 本(含戶名、銀行分行、帳號)
(6)負責人或其代理人之聯絡方式,含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 郵件地址
(7)其他經濟部指定事項
  • 其他應注意事項
申請事業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,不予補貼;已撥付補貼款者,撤銷或廢止全部或部分補貼,並追回已撥付之全部或部分款項
  1. 申請事業於110年1月至6月間,違反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有關基本工資之規定
  2. 申請事業之受僱勞工有月投保薪資以多報少(高薪低報)情事
  3. 申請事業於110年1月至6月間,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十五條(事業非經許可不得為聯合行為)或第二十五條(事業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)規定,經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同法第三十四條或第四十二條處分者。
  4. 申請事業負責人於110年1月至6月間有違反刑法第 二百五十一條第一項(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及囤積物品)之行為,後經有罪判決確定者。
 
 
  
  
  
基本工資補貼說明會:https://reurl.cc/qO1AAn 
主辦單位 :經濟部 
執行單位 :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 
聯絡電話 :(02)7752-3600 - 經濟部基本工資補貼計畫客服專線  
經濟部新聞稿:https://reurl.cc/Rjb5pZ

本會於今年2~4月份,針對事業單位建構合乎勞動法管理制度、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廢止、中小企業如何在經營與法規中取得平衡,與資遣不能勝任勞工等問題,有設計一系列課程,以供事業單位迴避違反管理行為、長治久安。

此外,本會亦有建構課程群組,倘對於課程內容、勞資關係實務存有疑義,學員亦可直接於群組中發問、討論喔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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