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

(準時開班)110年12月20日【線上】觀察110年勞檢與民事訴訟趨勢,建構111年人事管理制度

代  碼:11024A
報名狀態:報名已截止

「以古為鏡,可以知興替」透過觀察近年勞動事件爭議趨勢,以及法院對於各項爭議的認定標準,可以使雇主建構更完善的管理制度喔!!

❀課程簡介

《勞動事件法》施行已相當時間,目前已累積相當多的案例可以進行分析、討論,例如「工時推定」、「工資推定」與「定暫時狀態」…等等規範,對於司法訴訟中都產生相當大的變革與影響,如:目前民事法院多已否認加班申請制的效果。而且勞動事件法也對「勞動檢查」產生了相當的影響,事業單位不可不慎!!

此外,觀察近期民事訴訟,也能發現部分民事法院推翻過往見解,改採用行政法院的見解即偏向主管機關之見解)!!因此目前事業單位對於勞動爭議的訴訟風險,已大幅地提高,而上述部分仍只是《勞動事件法》外溢效應的一部分!!

本次課程即邀請勞動法專業律師,就實務案例與以分析與說明,以期待提供事業單位得以建構合乎法律規範的管理制度,以避免未來於勞動檢查或訴訟上,產生不必要的風險與爭議。

師資介紹

邱靖棠 律師/勝綸法律事務所

學歷:國立臺灣大學民事法學碩士

現職: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諮詢律師、新北市產業總工會諮詢律師、新竹縣工業會諮詢律師、苗栗縣工業會諮詢律師、中小企業總會勞動法規外聘專家

課程大綱

一、勞動事件法大幅降低勞工訴訟門檻,施行後對於出勤紀錄薪資明細舉證責任,實際如何分配?與以往有何不同?

(一)勞動事件法的外溢效應:對於勞動檢查的影響與認定,是否不同?
(二)工資的認定?各類獎金認定與分類基礎?
(三)工時的認定?勞工滯留工作場所,會否計入工作時間?

二、法院對於定暫時狀態處分,特別是恢復僱傭關係等,態度如何?

(一)承攬真的是承攬嗎,法院不這樣認為喔? 以美麗華高爾夫球場桿弟爭議為例(承攬、委任與勞動契約
(二)明明就沒有(工資、職災補償與退休金)請求權,也還沒有判決定讞,法院卻要我先付錢,這合理嗎?

三、勞動事件法施行後,行政及民事實務見解有何差異?

(一)以前行政法院有利勞工,民事法院較為平衡,現在有沒有受影響?
(二)過往民事法院(勞檢)與行政法院見解歧異的經典案例分享
(三)民事法院推翻過去見解,採用行政法院見解的案例?

四、對於上開問題,雇主如何因應、調整

上課地點

線上課程(webex)
點選連結即可進入會議室,毋庸另行安裝軟體

※本會仍得視情況調整適當授課地點

課程時段

110年12月20日(一)
13
:30~16:30(計3小時)

 

課程費用

新台幣2,000元/人(含講義及課程證書製作費),請最遲於開課一週前繳交。

(報名完成手續係以本會收到繳費款項,若報名人數額滿,將優先保留已繳費之名額)。

課程優惠

  • 任報名二門課,每門課程優惠八折
  • 任報名四門課,每門課程優惠七五折
  • 任報名五門課,每門課程優惠
  • 10至12月份八門課程皆報名者,優惠金額為12,000元。(不含10/12公司祕密的保護機制10/19職場不法侵害)
以上優惠擇優提供,現場繳費者恕不優待

繳費方式

  1. 郵政劃撥:帳號(052-84566),戶名(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),劃撥單備註欄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」。
  2. 匯款(ATM):帳號(土地銀行松山分行063-051-007800),戶名(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), 匯款收據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 

報名方式

  1. 填寫報名表後待收到本會email通知應繳報名費後再繳費。若三日內無收到本會繳費通知,煩請致電「02-2578-2881#15黃小姐」確認本會是否收到您的報名訊息。

  2. 繳費後,請務必回傳您的繳費憑證,並註明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 、帳號後五碼及課程名稱。          (傳真02-2570-9547/email:airroc.lesson@gmail.com)

注意:報名繳費因故無法出席者,請於開課三日(不含開課當日及六、日)前告知,否則恕不退費。依規定期限預告者,本會將扣除所繳金額10﹪之手續費後退還。

※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電本會(02)2578-2881#15  黃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