師資介紹
鄧力瑋 顧問/日新聯合法律事務所顧問
曾任: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協調員、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聘用組員
現任: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人、社團法人新北市勞資權益維護促進會理事、調解人
課程大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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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勞工可以隨意離職嗎?
(一) 公司跟勞工約定高於法令的預告期,是否有效果? (二) 勞工未依法預告就突然離職,公司能不能要求賠償? (三) 勞工主張雇主違法,並發動勞基法第14條第1項各款無預警終止契約,具體實務案例解析。 一、勞工可以隨意離職嗎?
1.任職未滿3個月可以約定預告期間嗎?
2.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各款,實務案例解析。 二、勞工表現不符需求,可以請他離職嗎? 1.勞動基準法第11條各款,實務案例解析。 2.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各款,實務案例解析。 3.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及第12條第1項第4款之區辨。 三、對於勞工終止契約,法律上可以如何規畫? |
房型二、勞工表現不符需求,可以請他離職嗎?
(一) 勞基法的法定終止契約要件為何?如何才能避免風險? 1. 經濟性資遣:勞基法第11條各款,實務案例解析。 2. 懲戒性解僱:勞基法第12條第1項各款,實務案例解析。 (二) 勞工刻意擺爛、怠工,雇主應如何處置? 1. 採勞基法第11條第5款「不能勝任工作」予以資遣 2. 採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「違反勞動契約情節重大」懲戒解僱? 3. 上述二條法規應如何區辨與使用? |
房型三、對於勞工終止契約,法律上可以如何規畫?
(一) 如何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合理補償(簽約金)? (二) 最低服務年限的合理期間如何認定? (三) 如何約定有效的「違約金」? |
上課地點
北 區/匯萃學苑(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號4樓-7)
※本會仍得視情況調整適當授課地點
課程時段
110年3月25日(四)13:00~17:00
本課程為半日,無提供餐點。
課程費用
新台幣2,200/人(含課程證書製作費),請最遲於開課一週前繳交。
(報名完成手續係以本會收到繳費款項,若報名人數額滿,將優先保留已繳費之名額)。
課程優惠
- 二人以上報名本課程,每人給予優惠折扣300元(即1,900元/人)。
- 另報名本會3月30日「因應基本工資調升薪酬規劃實務與成本分析」,優待二門課程共計4,500/人。
- 曾報名過本會1/21「觀察109年勞檢與民事訴訟趨勢,建構110年工資、工時制度」課程者,依人數總價再折200
繳費方式
- 郵政劃撥:帳號(052-84566),戶名(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),劃撥單備註欄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」。
- 匯款(ATM):帳號(土地銀行松山分行063-051-007800),戶名(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), 匯款收據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
報名方式
- 請先填寫報名表後,先致電本會02-2578-2881#17蔡小姐,確認本會「已收到您報名表」及「核對您的報名費用」再繳費。
- 繳費後將您的付款証明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 」、「課程名稱」及「帳號後五碼」傳真 (02-2570-9547)或掃描email (airroc.lesson@gmail.com)至本會,並來電確認本會是否已收到您的繳費憑證。
注意:報名繳費因故無法出席者,請於開課三日(不含開課當日及六、日)前告知,否則恕不退費。依規定期限預告者,本會將扣除所繳金額10﹪之手續費後退還。
※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電本會(02)2578-2881#17 蔡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