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

(準時開班!)110年1月21日【北區】觀察109年勞檢與民事訴訟趨勢,建構110年工資、工時制度

代  碼:11002北A
報名狀態:報名已截止

師資介紹

鄧力瑋 顧問/日新聯合法律事務所顧問

曾任: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協調員、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聘用組員

現任: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人、社團法人新北市勞資權益維護促進會理事、調解人、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勞資關係服務協會調解人

課程大綱

一、勞動事件法大幅降低勞工訴訟門檻,施行後對於出勤紀錄薪資明細舉證責任,實際如何分配?與以往有何不同?

(一)勞動事件法的外溢效應:對於勞動檢查的影響與認定,是否不同?
(二)工資的認定?各類獎金認定與分類基礎?
(三)工時的認定?勞工滯留工作場所,會否計入工作時間?

二、法院對於定暫時狀態處分,特別是恢復僱傭關係等,態度如何?

(一)承攬真的是承攬嗎,法院不這樣認為喔? 以美麗華高爾夫球場桿弟爭議為例(承攬、委任與勞動契約
(二)明明就沒有(工資、職災補償與退休金)請求權,也還沒有判決定讞,法院卻要我先付錢,這合理嗎?

三、勞動事件法施行後,行政及民事實務見解有何差異?

(一)以前行政法院有利勞工,民事法院較為平衡,現在有沒有受影響?
(二)過往民事法院(勞檢)與行政法院見解歧異的經典案例分享
(三)民事法院推翻過去見解,採用行政法院見解的案例?

四、對於上開問題,雇主如何因應、調整


上課地點 
北 區/本會培訓教室
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南路1段7號11樓之1

※本會仍得視情況調整適當授課地點

課程時段
110年1月21日(四)13:30~16:30

本課程為半日,無提供餐點

課程費用

新台幣2,000元/人(含課程證書製作費),請最遲於開課一週前繳交。

(報名完成手續係以本會收到繳費款項,若報名人數額滿,將優先保留已繳費之名額)

課程優惠

  • 二人以上報名本課程,優待本門課1,700元/人。 
  • 另報名本會1月29日開辦「職業災害防範、補償認識、認定實務與爭議處理對策」,優待二門課程共計3,300元/人

繳費及報名方式

  1. 郵政劃撥:帳號(052-84566),戶名(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),劃撥單備註欄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」。
  2. 匯款(ATM):帳號(土地銀行松山分行063-051-007800),戶名(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), 匯款收據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 。

 請先填寫報名表後,先致電本會02-2578-2881#17蔡小姐,確認本會「已收到您報名表」及「核對您的報名費用」再繳費。繳費後將您的付款証明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 」、「課程名稱」及「帳號後五碼」傳真 (02-2570-9547)或掃描email (airroc.lesson@gmail.com)至本會,並來電確認本會是否已收到您的繳費憑證。

注意:報名繳費因故無法出席者,請於開課三日(不含開課當日及六、日)前告知,否則恕不退費。依規定期限預告者,本會將扣除所繳金額10﹪之手續費後退還。

※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電本會(02)2578-2881#17  蔡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