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

114年5月20日(二)【職業災害爭議處理實務分析-職災認定、補償、抵充與給假】

代  碼:11403A-9
報名狀態:開放報名

課程簡介

公司於面對職業災害時,主要需要處理的問題有以下面項:職業災害認定、請假與復工、補償與抵充,而本講座課程主要核心即將在於「職業災害的認定、請假等爭議處理」,透過精選職災認定案例的解析,讓事業單位職業災害定義、雇主與勞工的合法權利與義務。

此外,當勞工碰到職業災害時的請假(公傷病假)以及復工問題,也會是雇主相當頭疼的問題,究竟如何認定公傷病假與職災不能工作期間?雇主能否要求勞工進行復工評估?又勞工怠於治療以及拒絕復工評估時,雇主是不是依然只能無奈繼續支付補償?職業災害的認定與請假…等議題,都需要進行相當複雜且細緻的判斷,因此人資夥伴請務必要了解相關規範,如此才可以確保勞資雙方的權利都能獲得最大程度的保護。

為了釐清職業災害勞工的合法權利、雇主應盡的責任與義務,避免處理上產生爭議,故本會特別邀請勝綸法律事務所進行系列講座,以更完整的架構體系與特選案例討論方式,幫助勞資雙方精研職業災害各種實務爭議,提升學員爭議調處能力。

師資介紹

姚妤嬙 律師/勝綸法律事務所

學歷: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
現職:
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赴事業單位辦理勞動教育課程推薦師資;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事務學院講師;台灣勞動法學會會員;新北市產業總工會諮詢顧問

課程大綱

一、拆解職災認定:為何同一職災會有不同法律認定爭議?

二、工資補償

(一)基礎功鍛鍊:原領工資計算(含部分工時、按件計酬等)

(二)尚未認定職災前的工資給付?

(三)終結工資補償:一次給付的發動要件與常見爭議

三、醫療補償

(一)何謂「必需的醫療費用」

(二)醫到剛好?還是醫到全好?從經典案例看

(三)勞工可否拒絕開刀或其他積極性治療?

四、失能補償

(一)由誰認定失能程度與請領方式?

(二)認定失能後,但未及請求失能補償便死亡,能否請求失能補償?

五、死亡與喪葬補償:
(一)職災勞工經死亡宣告後,遺屬可否向雇主請求死亡補償?

(二)繼承間的順位差異所生之爭議

六、抵充
(一)抵充之規範與原理
(二)第三人對職災勞工的損害賠償,可以用來抵充嗎?
(三)都市傳說:雇主規定之福利事項能否抵充責任?
(四)職災勞工先向雇主求償,後請領勞保給付,雇主可如何因應?

上課地點

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培訓教室
地址: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南路一段7號11樓之1

※本會仍得視情況調整適當授課地點

課程時段
114年5月20日(二)

13:30~16:30(計3小時) 

課程費用

新台幣2,000元/人(含講義及課程證書製作費),請最遲於開課一週前繳交。

(報名完成手續係以本會收到繳費款項,若報名人數額滿,將優先保留已繳費之名額)。 

 

課程優惠

  • 二人以上或任報名二門課,每人每門課程優惠八五折
  • 四人以上或任報名四門課,每人每門課程優惠七折
  • 六人以上或任報名六門課,每人每門課程優惠六五折
  • 八人以上或任報名八門課,每人每門課程優惠五五
以上優惠擇優提供,不以單人、單一公司為限。
現場繳費者恕不優待

繳費方式

  1. 郵政劃撥:帳號(052-84566),戶名(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),劃撥單備註欄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」。
  2. 匯款(ATM):帳號(土地銀行松山分行063-051-007800),戶名(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), 匯款收據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 

報名方式

  1. 填寫報名表後待收到本會email通知應繳報名費後再繳費。若三日內無收到本會繳費通知,煩請致電「02-2578-2881#15林先生」確認本會是否收到您的報名訊息。

  2. 繳費後,請務必回傳您的繳費憑證,並註明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 、帳號後五碼及課程名稱。 
    (傳真02-2570-9547/
    email:airroc.lesson@gmail.com)

注意:報名繳費因故無法出席者,請於開課三日(不含開課當日及六、日)前告知,否則恕不退費。依規定期限預告者,本會將扣除所繳金額10﹪之手續費後退還。

※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電本會(02)2578-2881#15  林先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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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5月20日(二)【職業災害爭議處理實務分析-職災認定、補償、抵充與給假】

代  碼:11403A-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