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

114年4月11日(五)【職場不法侵害實務案例解析及職場管理之因應-合理管理還是霸凌?】

代  碼:11403A-4
報名狀態:開放報名

課程簡介

在社會矚目的案件發生後,職場霸凌成為了熱門議題,這固然不是一件壞事,但對於主管們可能會有很大的困擾-對下屬擺臭臉、酸言酸語或大聲咆哮,這些行為算職場霸凌嗎?
我國對於職場霸凌並沒有清楚、明確的定義,然而人際相處本來就可能產生摩擦,職場上更是可能有多種不同的衝突,如果僅僅因為行為人為具上、下關係,即認定上位者係霸凌下屬,顯有不公,且也會導致雇主無法合理行使管理權限;因此,雇主由有必要了解、學習,如何判斷行為人是否為合理的情緒抒發、不適當的管理(不好的管理,未必構成霸凌),抑或真的是以目的、性攻擊霸凌行為。本次課程目的,係建構「霸凌行為」的認定架構,使雇主與主管們了解如何劃出「合理、可容忍的管理界線」,以使得雇主得以了解如何進行職場健康的維持,並且合理行使管理權限,而非動輒得咎、進退失據。

師資介紹

張雲翔 律師/宏誠國際法律事務所

學歷: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公法學組
現職:台北市政府勞動局、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獨任調解人(委員);勞動部勞動教育專業課程推薦講師;衛生福利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

課程大綱

一、「霸凌」就等於「不法侵害」嗎?

(一)霸凌的定義與不法侵害的定義

(二)職場霸凌的認定要件、特徵與類型?

(三)霸凌的當事人地位?只有雇主霸凌下屬嗎?

(四)為甚麼「霸凌」行為在法院實務,難以成立不法侵害?

二、從法院判決看「霸凌」案例解析

(一)人際互動

1. 刻意孤立、排斥特定對象參與活動

(二)主管的不當指揮監督

1. 情緒控管不當:咆哮、拍桌、大聲斥責

2. 密集、多次約談同仁

3. 高標準要求同仁工作表現

(三)公司行政管理措施與處分

1. 刻意公布員工懲戒與違規行為

2. 嚴格進行考績、等地與激勵性獎金評價

(四)不當言詞

1. 對於個人工作能力的不當評價(如:能力不足、很蠢、很笨)

2. 對於個人名譽上有貶損性評價(如:國罵、白癡、評價私生活)

(五)漠視職場霸凌可能產生的危害

1. 職業災害補償與賠償

2. 當事人主張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契約

3. 民事上的直接與連帶賠償責任

上課地點

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培訓教室
地址: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南路一段7號11樓之1

※本會仍得視情況調整適當授課地點

 

課程時段
113年4月11日(五)

13:30~16:30(計3小時) 

課程費用

新台幣2,000元/人(含講義及課程證書製作費),請最遲於開課一週前繳交。

(報名完成手續係以本會收到繳費款項,若報名人數額滿,將優先保留已繳費之名額)。 

 

課程優惠

  • 二人以上或任報名二門課,每人每門課程優惠八五折
  • 四人以上或任報名四門課,每人每門課程優惠七折
  • 六人以上或任報名六門課,每人每門課程優惠六五折
  • 八人以上或任報名八門課,每人每門課程優惠五五
以上優惠擇優提供,不以單人、單一公司為限。
現場繳費者恕不優待

繳費方式

  1. 郵政劃撥:帳號(052-84566),戶名(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),劃撥單備註欄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」。
  2. 匯款(ATM):帳號(土地銀行松山分行063-051-007800),戶名(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), 匯款收據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 

報名方式

  1. 填寫報名表後待收到本會email通知應繳報名費後再繳費。若三日內無收到本會繳費通知,煩請致電「02-2578-2881#15林先生」確認本會是否收到您的報名訊息。

  2. 繳費後,請務必回傳您的繳費憑證,並註明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 、帳號後五碼及課程名稱。 
    (傳真02-2570-9547/
    email:airroc.lesson@gmail.com)

注意:報名繳費因故無法出席者,請於開課三日(不含開課當日及六、日)前告知,否則恕不退費。依規定期限預告者,本會將扣除所繳金額10﹪之手續費後退還。

※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電本會(02)2578-2881#15  林先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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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4月11日(五)【職場不法侵害實務案例解析及職場管理之因應-合理管理還是霸凌?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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