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

113年4月26日(五)【雇主如何合法進行調動?勞工可否拒絕雇主的降職、減薪、職務異動或外派?】

代  碼:11302A-5
報名狀態:報名已截止

調動的定義相當廣泛,從一般常見工作地點變更,到職務、工作內容、工作班次、工作時間調整,其實都屬於調動的範疇,不過調動是否需要獲得勞工同意呢?實務中許多勞工多會主張、陳稱,工作內容、地點與工作時間變更,需要獲得勞工同意。

確實,以早年最高院的法律見解,調動除非有勞動契約約定,否則「原則上」應該獲得勞工同意,方得為之,不過也需要特別注意,該等見解於晚近已遭受大量挑戰,目前多數法院見解多採「寬鬆說」,即調動屬於雇主權利,只要沒有違反勞基法第10-1條的規範,就屬於合法調動、勞工應予配合

不過要特別注意,上面的說法是「多數法院」這樣認定,意即仍有部分法官並不是這樣認知,然雇主經營事業單位,最重要的是趨吉避凶,因此如何使雇主得以於合乎法律的狀態下,理解甚麼是合法的調動程序?如何調動才屬於合法?

在各種不同法律見解中求得「共同見解」,使公司得以免除裁罰、爭議,真的相當重要!!

 

本次課程,本會特邀請張雲翔律師,就調動相關事宜予以解析與說明,透過司法實務的案例解析與推演,使學員清楚知悉合法調動的程序,以及勞資雙方對於調動的權利與義務,且本次課程亦會討論廣義上的調動「降職」,以及伴隨調動而降低薪資給付…等議題,以使雇主得以合法的運用調動管理權力與建構相應的規範、制度。

師資介紹

張雲翔 律師/宏誠國際法律事務所

學歷: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公法學組
現職:台北市政府勞動局、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獨任調解人(委員);勞動部勞動教育專業課程推薦講師;衛生福利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

課程大綱

  • 雇主可否片面進行調動?

  1. 對於「調動權」司法實務認定與行政機關認定有否不同?
  2. 調動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如何判斷?如何確定調動合法性?
  3. 勞工拒絕合法調動時,雇主應如何回應與處理?
  • 勞基法10-1條(調動規範)於實務中的認定方式?
  1. 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之認定-調動後,可否取消特定津貼?
  2. 調動後工作地點過遠之認定-調動距離有沒有客觀評價標準?
  3. 勞工家庭之生活利益之認定-勞工應提出那些證明?
  • 懲戒性降調應如何進行?
  1. 調職V.S.減薪-異工異酬的法理與價值判斷依據
  2. 懲戒型調職的正當程序與執行上的應考量項目與爭議

上課地點

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培訓教室
地址: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南路一段7號11樓之1

※本會仍得視情況調整適當授課地點

課程時段
113年4月26日(五)

13:30~16:30(計3小時) 

課程費用

新台幣2,000元/人(含講義及課程證書製作費),請最遲於開課一週前繳交。

(報名完成手續係以本會收到繳費款項,若報名人數額滿,將優先保留已繳費之名額)。 

 

課程優惠

  • 二人以上或任報名二門課,每人每門課程優惠八五折
  • 四人以上或任報名四門課,每人每門課程優惠七折
  • 六人以上或任報名六門課,每人每門課程優惠六五折
  • 八人以上或任報名八門課,每人每門課程優惠五五折
以上優惠擇優提供,不以單人、單一公司為限。
現場繳費者恕不優待

繳費方式

  1. 郵政劃撥:帳號(052-84566),戶名(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),劃撥單備註欄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」。
  2. 匯款(ATM):帳號(土地銀行松山分行063-051-007800),戶名(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), 匯款收據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 

報名方式

  1. 填寫報名表後待收到本會email通知應繳報名費後再繳費。若三日內無收到本會繳費通知,煩請致電「02-2578-2881#15林先生」確認本會是否收到您的報名訊息。

  2. 繳費後,請務必回傳您的繳費憑證,並註明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 、帳號後五碼及課程名稱。 
    (傳真02-2570-9547/
    email:airroc.lesson@gmail.com)

注意:報名繳費因故無法出席者,請於開課三日(不含開課當日及六、日)前告知,否則恕不退費。依規定期限預告者,本會將扣除所繳金額10﹪之手續費後退還。

※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電本會(02)2578-2881#15  林先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