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

(準時開班)111年11月22日(二) 【勞動基準案例研討】

代  碼:11124A
報名狀態:報名已截止

課程簡介

自105年「一例一休」以來,勞動法已逐漸走入大眾視野,而108年起實施的「勞動事件法」更是再次將勞動議題推上大眾媒體,使大眾對於勞動權益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。
勞動基準法於73年實施以來,整體法制架構鮮有變更,但為了因應人民與社會的期待,近幾年勞動法、勞動政策已逐步成為政府重要施政指標,對於企業的限制、檢查與糾正亦逐步加強,因此近年對於法令的變更與重視,不可謂不大,事業單位請務必要對於相關法律予以適度地了解,方能長治久安。

  • 108年,7,643件
  • 109年,10,703件
  • 110年,9,594件

以上,乃前三年勞動事件訴訟案件量,從108年與109年的案件量可知悉,於「勞動事件法」的施行後勞動事件訴訟大幅度地增加,且似乎完全沒有的下降的跡象,即便是110年我國受肺炎嚴重影響,致使大多數庭期皆延後、暫停的狀態下,但當年度依然有9,594按,即可了解在「勞動事件法」施行後,民眾對於透過司法訴訟爭取勞動權利的傾向已大幅增加

那麼,事業單位是否需要惡補「勞動事件法」呢?

其實「勞動事件法」是一種程序法,其屬於「民事訴訟法」的特別法,因此非法律工作者對於「勞動事件法」其實並不用著墨太多,畢竟它是在規範「訴訟程序」而不是勞工權利,那麼,為甚麼許多事業單位都會敗在「勞動事件法」
究其根本,其實還是因為本身對於勞動法律的認識不足,其實在勞動事件中勞工本來就具備相當優勢,畢竟勞基法原則上是透過「課予雇主義務,以達成保護勞工」的目標,而「勞動事件法」只是將大多數障礙再次排除而已。

因此,事業單位與其恐懼勞動事件法,不如從根本上做起,即了解勞動法律賦予雇主的義務是甚麼,但本會也了解照本宣科的法律並不是事業單位所需要的,本次課程,本會係邀請勝綸法律事務所靖棠 主持律師,透過他人的實務經驗(即訴訟經驗),從「法院怎麼看勞動法規的規範,以及雇主應如何透過法院的見解,以建構適合的管理制度作為本次的課程目標。

師資介紹

靖棠 主持律師/勝綸法律事務所

學歷:國立臺灣大學民事法學碩士
現職:雙北市政府勞動局諮詢律師、各地方工業會諮詢律師、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顧問律師、中小企業總會勞動法規外聘專家、經濟部餐飲及零售業人才加值培訓計畫講師、中華法令遵循暨法制管理交流協會副理事長

課程大綱

  1. 常見勞資爭議案例分析-工作時間、加班認定(工時推定)
  2. 常見勞資爭議案例分析-津貼性質認定(工資推定)
  3. 非典型勞動(工讀生、派遣工)的雇主責任
  4. 如何迴避與減少職業災害的雇主風險
  5. 勞工臨時請假、離職或突然失聯怎麼辦?

上課地點

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培訓教室
地址: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南路一段7號11樓之1
※本會仍得視情況調整適當授課地點

課程時段
111年11月22日(二)

13:00~17:00(計4小時) 

課程費用

新台幣2,000元/人(含講義及課程證書製作費),請最遲於開課一週前繳交。

(報名完成手續係以本會收到繳費款項,若報名人數額滿,將優先保留已繳費之名額)。 

 

課程優惠

  • 二人以上或任報名二門課,每人每門課程優惠八折
  • 三人以上或任報名三門課,每人每門課程優惠七五折
  • 四人以上或任報名四門課,每人每門課程優惠六折
以上優惠擇優提供,不以單人、單一公司為限。
現場繳費者恕不優待

繳費方式

  1. 郵政劃撥:帳號(052-84566),戶名(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),劃撥單備註欄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」。
  2. 匯款(ATM):帳號(土地銀行松山分行063-051-007800),戶名(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), 匯款收據註明「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 

報名方式

  1. 填寫報名表後待收到本會email通知應繳報名費後再繳費。若三日內無收到本會繳費通知,煩請致電「02-2578-2881#15林先生」確認本會是否收到您的報名訊息。

  2. 繳費後,請務必回傳您的繳費憑證,並註明報名公司(或學員姓名) 、帳號後五碼及課程名稱。 
    (傳真02-2570-9547/
    email:airroc.lesson@gmail.com)

注意:報名繳費因故無法出席者,請於開課三日(不含開課當日及六、日)前告知,否則恕不退費。依規定期限預告者,本會將扣除所繳金額10﹪之手續費後退還。

※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電本會(02)2578-2881#15  林先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