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內時事評論

【新聞】就文華東方酒店大量解僱案論通報程序

新聞連結:文華東方傳裁一半員工 勞局徹夜調查
  • 重要內文節錄:
        根據勞動局調查,文華東方酒店目前員工勞保人數863人,今年3月27日到5月27日已陸續通報資遣39人,若再加上預定資遣的212人,將有251人離開酒店;根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,一家公司的勞工在500人以上時,在60天內解達總僱用人數五分之一,或單日超過80人者,又或一家公司60天內解超過200人或單日超過100人,就是大量解僱,必須符合相關法規規定。
        這次疫情確實對旅宿業者受影響甚鉅,但雇主倘因此而不得不進行資遣,仍應採適法手段,否則非但無法解決燃眉之急,反而還要面臨罰鍰,無疑是提油救火阿。
  • 本會評論:
一、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是甚麼?
        大量勞工解僱保護法(大解法)存在之目的,並非禁止事業單位大量解僱,而是針對大量解僱行為與程序予以規定,以避免短期內大量解僱,對社會或個別勞工生計產生衝擊。

二、文華東方酒店哪裡做錯了?
        大解法第4條:「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,應於符合第二條規定情形之日起六十日前,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,並公告揭示。
        本次文華東方酒店預計於6月7日資遣,但卻於5月27日才進行通報,顯未符合上揭條文之規範,故文華東方若仍堅持餘6月7日進行,即會違反大解法而遭罰10至5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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